咨询热线:18008099214(微信同号)
您的位置:首页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通告

联系我们 / CONTACT

咨询热线

18008099214

  • 电话:028-87045098
  • 邮箱:2355379997@qq.com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外曹家巷26号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通告

2024-05-21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为促进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省招考委、教育厅同意四川大学等49所高等学校为我省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主考学校,并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现将有关高等学校、主考专业及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高等学校举办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科、专升本专业中的统考课程,为**或**统一命题考试,当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考生可参加下次相同课程的考试。


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使用统一的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取得**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者,省招考委颁发由主考学校副署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其中“专升本”指专科起点的本科专业,各类专科毕业生和在校专科(高职)学生均可注册报考,在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详情查询请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


2024年5月21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部分图文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分享至: 微信
新浪微博QQ空间
上一篇
下一篇
查看更多 / more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通告

日期:2024-05-21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为促进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省招考委、教育厅同意四川大学等49所高等学校为我省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的主考学校,并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现将有关高等学校、主考专业及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高等学校举办的自学考试应用型专科、专升本专业中的统考课程,为**或**统一命题考试,当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考生可参加下次相同课程的考试。


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使用统一的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取得**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者,省招考委颁发由主考学校副署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其中“专升本”指专科起点的本科专业,各类专科毕业生和在校专科(高职)学生均可注册报考,在申请专升本专业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且信息无误}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详情查询请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


2024年5月21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部分图文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了解更多

Copyright © 四川省兴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技术支持:万商云集|企业资质

Copyright © 四川省兴华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技术支持:万商云集|企业资质